图为警方对嫌疑人秦某进行审讯。 陈方 摄
图为秦某的日记。 陈方 摄
广西柳州市城中警方10日通报,该市某大学体育老师覃某多次性侵年仅12岁的侄女,其妻翻阅十几本日记后,发现其兽行,继而向公安机关举报。秦某目前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6月7日,柳州市公安局河东刑侦大队接到一女子举报,称在丈夫的日记里发现多次性侵自己的侄女。民警经过初步调查后,决定立案侦查。6月8日,受害小孩在母亲的陪同下向警方报案。
6月9日中午,办案民警在嫌疑男子秦某的家里提取到十几本日记,里面记录了秦某对受害人实施性侵的过程、手段及心理活动。掌握相关证据后,民警于当日下午将嫌疑男子秦某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秦某对自己实施性侵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警方调查,嫌疑人秦某生长在一个离异家庭,从小留下心里阴影。妻子的姐姐离异后带着侄女生活,2013年侄女寄住在秦某家后,秦某对其萌生了非分之想,几次欲行不轨未能得逞。2015年3月的一天,秦某趁送侄女上学之机,将其哄骗到一家宾馆实施了性侵。之后,秦某威胁侄女不能将此事告诉任何人,否则就杀其全家,然后一起殉情。小孩被威胁后,不敢告诉家人,秦某之后又多次实施性侵。
由于秦某对侄女亲密的举动,其妻子心生怀疑,趁秦某不在家时,翻阅了他多年的日记,发现侄女被性侵的事实,随即向警方举报。
另据秦某日记记载,其2003年在桂林一乡镇中学代课期间,性侵一名初二女学生。警方正着手调查。
目前,秦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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