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陵水县提蒙乡礼亭村委会第六经济社社长王存养因贪污被开除党籍。
经查,2011年至2012年,在协助政府征地过程中,王存养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土地和青苗的方式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共计51046.91元。2015年2月2日,陵水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王存养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陵水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王存养开除党籍处分。(陵水县纪委)
相关链接:
多家央企纪委书记、一把手“带头”违纪被通报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