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招嫖”背后的流水线
文/羊城晚报记者 凌越 实习生 陈妙吟通讯员 周博 杨美满
“我叫小红,两小时300元,QQ:382××××1。”近来有市民反映,偶尔会在微信上收到陌生人发来的上述信息,到底怎么回事?原来是有卖淫团伙利用微信进行招嫖。
昨日上午,海珠区法院对一个以90后为主、涉嫌组织卖淫的团伙进行公开审理。该团伙中19人中有11人是90后,另案处理的还有一名年仅16岁的未成年人。
该团伙虽然年龄较轻,但分工明确,有人通过微信发消息招嫖,有人组织卖淫女开房接客,还专门有打手负责在卖淫女接客时望风,卖淫女再通过转账把嫖资打给该团伙进行分赃。
大肆利用微信招嫖揽客
来自湖南省湘乡市某镇男子万志勇、刘峥、付中全曾经是同学关系,一起来到广州。2008年4月,万志勇因犯下抢劫罪,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于2011年1月刑满释放。万志勇刑满释放没几年,又干起了违法犯罪的勾当。
据海珠区检察院指控,2014年左右,这3人为了牟取利益,分别通过同伙万中意、刘静等人在微信和QQ上发布招嫖信息揽客。万中意又让同案人刘某莎(16岁未成年人,另案处理)则负责接听嫖客电话。另外万志勇等人还安排常直钦等多人负责在卖淫地点望风、收取嫖资,并组织多名卖淫女在广州市的酒店房间内卖淫。
“我不会直接联系卖淫女。”该案中担任“代聊手”的万中意在庭审中表示,他负责网络代聊进行招嫖。他有自己的团队,团队中的4个人专门负责转发招嫖信息。“我的团队通过微信、QQ等工具发布招嫖信息,联系上嫖客后,让一名未成年女孩刘某莎负责接听嫖客电话。”万中意解释,介绍成功一单,线下组织卖淫者那边就会从嫖资中给他们分成一部分。
百名民警分赴27地围捕
昨日庭审时,检方称万志勇手下掌握的卖淫女有4人,刘峥手下掌握的卖淫女则有6人。付中全手下掌控的卖淫女有3人。案发后,这些卖淫女均被公安机关施以行政处罚。2014年5月前后,另外4名同案人也开始加入了网络招嫖揽客,为组织卖淫团伙开展活动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取报酬。
2014年7月份,海珠警方抽调100多名民警,分27个抓捕小组,分赴湖北、湖南、江西、广州、东莞等27个地点,对上述网络招嫖、线下卖淫团伙统一展开抓捕。摧毁了多个网络代聊点,打掉多个卖淫窝点,缴获电脑、避孕套、名片等一大批涉案工具,抓获包括网络代聊手、组织者、失足女在内的45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起诉书显示,昨日受审的19名被告人中,有11人出生于1990年之后,其中2人是女性,还有一名另案起诉的同案人刘某莎,在案发时年仅16岁。检方指控,万志勇、刘峥、付中全组织多名卖淫女卖淫,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万中意等16人为组织卖淫的人提供帮助,应当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择日再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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