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每13人就有1人缴存,累计缴存额近7.5万亿元
《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06.5万个,实缴职工11877.39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4.05%和9.19%。这意味着我国每13个人中,就有一人参与住房公积金缴存。截至2014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累计达到74852.6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0.88%。
7万多亿元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如何呢?
约一半的住房公积金被缴存职工提取。截至2014年末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为37806.26亿元,占缴存总额的50.51%。
扣除提取后的缴存余额又有七成用于个贷等用途。截至2014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37046.83亿元,其中有68.89%用于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另有775.80亿保障房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48.86亿购买国债余额。这意味着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资金运用率超70%,基本逼近商业银行水平。
地区间个贷率最大差约70个百分点
住房公积金制度,被认为是我国政策性住房金融工具,为普通职工圆梦“住有所居”、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了更低的资金成本。去年,我国住房公积金个贷的市场占有率,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新增余额占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增余额总和的比例,为19.22%。
“鉴于住房公积金个贷平均利率比商业银行贷款往往低2到2.5个百分点,这说明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住房消费上发挥了非常大作用。”清华大学教授刘洪玉说。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我国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2.51万笔、6593.02亿元,比上年分别减少13.14%、14.18%。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分析,这两个数据双降,一方面是因为去年房地产市场比较低迷,购房需求萎缩,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下降。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个贷还存在手续繁琐、额度较低等问题,尽管去年10月国家已经出台相关政策,简化住房公积金个贷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取消相关收费,但是各地落实相关政策并出台具体措施还需时间。不过,今年前5月,住房公积金个贷的增速已经由负变正,其中1至4月,个贷规模已同比增加了15%。
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也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形成了公积金“喊渴”与“沉睡”并存的尴尬局面。个贷率最高的重庆达到了93.44%,而最低的山西仅为23.9%,相差约70个百分点。这其中既有公积金贷款手续复杂、额度较低等问题,也与当地房地产市场相关,更受到公积金管理体制的制约。
据张其光介绍,全国公积金个贷率超过80%的省份有7个,低于50%的省有6个;个贷率超过85%的城市有52个,低于50%的城市也有很多。“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只能在设区城市内部使用,不能跨市融通,那么就容易出现一些城市资金结余过剩,而另一些严重不足。”张其光说,目前正在探讨如何从省内先建立资金调节机制,不过改革还要依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
刘洪玉认为,允许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支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探索,都利于解决个人住房金融的流动性问题。
增值收益仅677亿元,11省份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与现存风险令人关注。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是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扣除业务支出的差额。去年,公积金依靠委托存款利息、委托贷款利息和国债等,共收入1496.73亿元;支付缴存职工利息、归集手续费和委托贷款手续费共支出819.71亿元,增值收益仅677.02亿元。对于数以万亿计的公积金,年增值收益仅几百亿元显然不高。
那么住房公积金可否参考社保基金等拓宽增值渠道?财政部综合司住房土地处处长杨远根表示,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目前住房公积金结余只能用来购买国债或委托存款,今后是否可能拓宽其它增值渠道,会在修订条例的时候统一考虑。
在住房公积金建立初期,由于制度不全、管理不规范,在项目贷款、购买国债中形成的预期未能收回和一些地方政府挤占、挪用未归还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及利息,属于历史遗留风险。《报告》显示,去年全年清收历史一流风险资产5.55亿元,截至今年5月31日,全国住房公积金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总额4.35亿元,仅辽宁、湖北、云南等11个省份涉及历史遗留风险资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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