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部分区县、部门进一步收紧公务员因私出国管理政策。昨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通州区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护照已全部上交,由单位集体保管,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因私出国须登记备案。在怀柔区,涉密岗位人员出国备案管理也延伸到了科级。
去年继中组部出台加强出国管理规定之后,北京市也收紧了对干部因私出国的管理,但此前主要是针对处级及以上干部。
通州科级干部护照统一放保密柜
近期,中组部、公安部发文,要求配合反腐败国际追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北京新设立的追逃办近日也强调对“防逃”的布控,包括强化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证照的管理。
昨日,新京报记者获悉,目前,通州全区90多家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凡是拥有因私出国护照的,都须“上交”,由本单位集中统一管理。
通州区一名公务员介绍,处级及以上干部持有因私护照的,都交由区委组织部保管。如果是新提拔的副处级人员,规定10天内要向组织部“上交”护照。与之不同,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因私护照是“存”在本单位的。“要出国旅游,得经过一把手审批,护照才能领回来。”
据悉,通州区近期已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建立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和内部审批制度。
记者了解到,通州区各单位都要安排一名专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持有证件情况进行管理。这些证件要求统一存放在专门的“保密柜”中。根据通州区委组织部近期的检查,因私护照已全部上交。
此外,北京一些市级部门也提出了对特定岗位科级干部上交护照的要求。一家市级部门的公务员表示,涉密部门如人事、财务部门,以及保管机要文件、管理数据等岗位的普通科员,也需要上交护照。
部分区县科级干部出国须备案
此前,北京市已按照中组部要求,规定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的情况须登记备案。新京报记者了解到,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备案制”的管理政策,一些区县也延伸至部分岗位科级干部。
怀柔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部分涉密单位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也需要登记备案。“比如一些涉密的机要部门的科长、副科长,我们要求他们到出入境部门备案。他们因私出国需要得到组织部门的批准,否则是不可能放行的。”
通州区则明确将几类人员作为登记备案的对象,包括在职区级、处级领导干部,区属企业正副职,各单位财务、机密人员等。同时,还首次将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登记备案人员范围。
目前,通州区各单位都已领取了《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在备案表中,会要求填写因私出国的证件号等个人信息,由组织部门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干部出国时比对审核。
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
中央规定
2013年7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
2014年3月中组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的管理。
2015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0号),要求各单位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配合做好反腐败国际追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
北京落实
2014年5月为贯彻落实中组部相关要求,北京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对领导干部出国(境)加强管理的通知,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着墨较多。其中明确规定:
在职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要求从严掌握,一般不批准。因特殊情况出国(境)的,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重点出国审核对象
涉及管理人、财、物、机要档案的领导干部;裸官
规定
●处级以上干部上交因私护照集中管理
●因公出国回来后7天内上缴护照
●因私出国回来后10天内上缴护照
●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一般不批准,特殊情况需严格批准
●离退休的局级干部,需要由局级单位党委审批
继北京市收紧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管理“门槛”之后,部分区县对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因私出国也从严把握。
通州
全区90多家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凡是拥有因私出国护照的都须“上交”,由本单位集中统一管理。
怀柔
对于部分涉密单位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也需要参照处级干部的管理政策,实行登记备案。
昌平
在职处级干部一般不允许因私出国。此外,涉密岗位的,即使不是处级干部,也不批准因私出国。
出国需要走几步? (以某单位科级干部为例)
打报告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将申请交给组织人事部门单位一把手签字审批领取护照出国回国后交回护照
揭秘
科级公务员因私出国怎样审批?
单位一把手签字审核后,才能“借”出护照
新京报记者昨天从多个单位了解到,自去年起,北京对于在职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要求从严掌握,一般不批准。因特殊情况出国(境)的,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处级干部不论是实职还是虚职,没有特殊情况都不让因私出国。”一市级部门公务员表示,今年单位新提拔的一名副处级干部就“抢”在公示之前,出国旅游了一趟。“觉得以后就没机会了。”
昌平区一名干部也表示,在职处级干部一般不允许因私出国,除非是探亲等特殊情况,否则不予批准。此外,像密码工作人员等涉密岗位,即使不是处级干部,也不批准因私出国。
相比之下,虽然北京部分区县、部门对科级公务员也加强了出国管理政策,但总体上,科级公务员因私出国“自由度”要高一些。
某单位财务部门一名主任科员介绍,其护照已上交,如果休年假需要出国旅游,就要向组织“打报告”写申请,所在处室处长签字之后,交给人事处审批。在审批过程中,必须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审核,之后才能将护照“借”出来。
“如果只是去旅游,一般还是能审核过的。”该科员表示,不过有些时候也会面临“尴尬”,比如,有的旅行团要求立即交护照,这时候单位的审批过程就会“来不及”,因此出国旅游必须打出“提前量”。
其表示,出国旅游成行后,须按照申请出国的时限如期返回,并尽快将护照交还。“每次使用护照,借出、交还的具体时间都会有相应登记。”
党员因私出国逾期未归怎么办?
无故超假一年回国的,按脱党处理
据组织部门介绍,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其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党员如期回国,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出境期间的情况。
如果党员超过假期才回国,本人需要向党组织申诉理由,经过审查,理由正当又无问题者,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如果无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的错误,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批评教育,必要时要给予适当处分。
但对于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者,一般不能恢复组织生活,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如发现有严重问题者,经审查,情况属实,要严肃处理,有的要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背景
部分省市加强公务员出国管理
甘肃省要求全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信息一律在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同时,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按照职责权限对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全部集中保管。
南昌市对6类人员因私出国加强管理,其中将县区委管理的乡科级干部、各部门行业中涉密人员等纳入其中。这些人员将登记备案,并将因私普通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上交集中保管。
西宁市近日也首次将全市3168名“市直单位中层负责人”和“区县乡科级领导干部”纳入因私出国登记备案人员范围。这些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必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国(境)的意见,否则将无法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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