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22日消息(记者 钟元韬 通讯员 周平虎)6月22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针对当前我省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超员载人、飙车等违法现象突出的问题,省交警总队决定自6月20日至9月2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近期,我省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呈多发趋势,发生多起摩托车致人死亡交通事故。6月4日,万宁市牛漏镇223国道发生一起二轮摩托车与货车相撞交通事故,致摩托车上2名初三学生当场死亡。6月6日,屯昌县境内224国道94公里一辆二轮摩托车与一辆客运中巴车发生相撞事故,致3名初一学生当场死亡。当前,我省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超员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驾驶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报废摩托车、酒后驾驶摩托车、飙车等违法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对此,省政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富林作出批示,要求加强管理,采取果断措施开展事故预防工作。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重点道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和摩托车交通违法多发、秩序混乱的城市道路,校园周边、城郊结合部道路以及农村地区平常较难兼顾的“盲区”道路。整治重点违法行为: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摩托车飙车;驾驶摩托车违法载人、超员载人、超速、闯红灯、乱掉头、逆向行驶、非法安装遮阳(雨)伞、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报废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年检及未投保机动车交强险。
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警,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偏远乡村,采取定期下乡和预约上门等“流动车管所”和“一站式”便民、利民措施,解决农民群众摩托车办牌办证难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办牌办证率、定期检验率。要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员、行政村交通协管员的作用,加强摩托车违法行为的劝导。要会同工商、安监、各乡镇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开展从事摩托车非法改装的摩托车经销和维修点的清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理、取缔摩托车非法改装窝点,切断摩托车非法改装的源头。要强化车辆源头管理措施,车管部门在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时,严格查验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头盔,对未按规定配备的,一律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并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可要求厂家或销售商配备安全头盔。要联合社区、家庭和教育部门共同制定监管机制,签订安全责任状和承诺书,杜绝未成年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严把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关,对参考人员加强安全行车教育;对于农村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素质低、年龄大的学员,要拓展考试方法,减少无证驾驶摩托车。
省交警总队明确,对驾驶摩托车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现场处罚力度,提高现场威慑力;对酒后驾驶摩托车要开展常态化集中整治;对无证驾驶人员按规定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并依法按上限予以处罚;对无牌无证、拼装、改装、报废以及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的摩托车,一律予以扣留并处罚;对电动自行车要加强综合整治。要特别加强对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摩托车整治中出现的阻碍民警执行公务和强行冲闯民警设置的警械带、警戒区的人员,一律依法拘留;对有盗抢嫌疑的摩托车、身份不明的驾车人,要及时移交治安、刑侦部门查处;对驾乘二轮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要严格予以处罚。要积极组织民警,广泛开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守法意识。
相关链接:
海南曝光11起违法广告 含保健食品4起处方药2起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