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这是国有林地,正常执法 农业局:有土地承包证就受法律保护,私自砍伐要担责
“我家的1100多株槟榔树莫名被琼中林业局砍伐,20多天过去了仍没有给我们一分钱赔偿。”6月15日,家住琼中中平镇黎明村委会双慢田村二队的李先梅拨打热线反映,既无奈又焦虑。李先梅说,她家有土地承包证,林业局却说这片地是国有林地。这是到底是怎么回事?
损失惨重:
千余槟榔被砍7年心血成空
15日上午,记者冒着酷暑从海口驱车100多公里来到李先梅家。这是一个偏僻的苗族村庄。52岁的李先梅身材瘦小,说起起早摸黑在双华岭辛苦栽种管理了7年的大片槟榔树被砍,她的眼泪哗哗直流。“我和儿子韩松弟原本指望靠这些槟榔树养家糊口,如今一切都落空了。”
李先梅一家种植的槟榔树距离村里约有2公里,在红岭水库不远处的山岭上。记者顺着陡峭的窄小山路,攀爬许久才到达半山腰,放眼过去,望不到边的直径如碗口粗的大片槟榔树被“腰斩”,现场一片狼藉。
“我们一家人种这些槟榔树不容易,没日没夜地干,浇水施肥,管理了7年,有时还要在山上住。槟榔树长这么大了,有的已经长果,我就盼着有个好收成,好把家里破旧的老屋翻新,丈夫患癌,孙子上学也需要钱,哪料到琼中林业局派来10多个人,一天就将这1100多株槟榔树砍光了!损失惨重啊!”几年心血化为乌有,李先梅夜不成寐。
农户质疑:
自己承包的地咋成国有林地?
李先梅告诉记者,5月19日,10多个男子持砍刀、电锯闯到她家的槟榔园,砍倒一棵棵近10米高的槟榔。她和儿子闻讯赶去,大片槟榔树已被破坏,他们制止,对方仍不罢手。“我们是琼中林业局的工作人员,你们在国有林地公益林里种槟榔树,影响树木生长,必须要清理干净!”一男子说。“李先梅懵了。“这片名为双华岭的土地我们承包耕作多年,而且也有土地承包证,怎么就变成国有林地了呢?他们砍伐前,也没有跟我们沟通过,更没有下发通知书。”
李先梅拿出两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给记者看。一本琼中农地承包权(中平)第0210031号承包证写明承包人是李先梅,她在双华岭承包的坡地有50亩,属农业用地,东至文海地,南至岳成地,西至阿强槟榔地,北至明贵地。琼中农地承包权(中平)第0210051号承包证写明承包人是韩松弟,他在双华岭承包的坡地有20亩。这两块地的承包期从1997年12月3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这两本证都是琼中县政府于2005年9月18日颁发的,同时还盖了中平镇双慢田第二队经济合作社和琼中农业局的公章。
据悉,李先梅的承包地附近,同村另一农户王德雄的193株槟榔树也被砍,而他也有土地承包证。
“李先梅承包双华岭的地种植多年,琼中林业局应该调查清楚了再执法也不晚,这样鲁莽行事,造成农户损失,该由谁来承担?”中平镇黎明村委会一名干部说。
面临困境:
丈夫患癌无钱医又遭“连夜雨”
“我们几次去找琼中林业局的领导,没想到他们不承认槟榔树是他们砍的。我们向中平镇派出所报案,他们不调查,也不立案。”李先梅和王德雄告诉记者,他们从家里到琼中县城要走几十公里山路,来回折腾让他们苦不堪言。无奈之下,他们找到琼中县政府的领导,林业局这才承认是该局派人去砍的。“林业局的有关领导说,我们在国有林地里种植槟榔,不处罚我们已经很大度了,他们砍槟榔树没错,让我们去打官司,如果我们打赢了就赔钱。”
“我丈夫患有胃癌、肠癌,已经是晚期,治疗花了几万元,没有钱了只好回家。”李先梅告诉记者,家里一大堆事已经让她够烦恼了,槟榔树又突然被砍,几乎是要了她的命。记者看到,李先梅一家住在破旧的瓦房里,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这些槟榔树就是我们家的全部希望,就这么被砍了,谁能给我们一个公道啊?!”疲惫的李先梅声音嘶哑。
林业局:
“砍伐这些槟榔树没有错”
“近期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对村民在国有林地里套种的经济作物进行清理,下个月国家林业部门就要来检查,时间特别紧。李先梅家的槟榔树确实是林业局派人去砍伐的,县林业局、中平镇林业站、中平镇派出所和中平镇政府都派人参与了执法。”琼中林业局副局长黄章福告诉记者,红岭水库周边有几万亩国有林地,他们也不知道李先梅有土地承包证。“那一带是国有林地,2012年前后有一些地变更为国有林地,也不知道是否包括李先梅家这片地。”
琼中林业局局长谢盛文表示,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的可能性很大,国有土地一般极少变更为集体土地。“针对李先梅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成立了调查组,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走访,结果还没有出来。”谢盛文告诉记者,他可以确定李先梅种植槟榔树的土地是国有林地。记者提出想看相关凭证,谢盛文称,他现在无法提供,这要去问琼中国土局。
“我不否认李先梅有土地承包证,不过以前有关部门办理土地承包证时把关不严,有不少登记是错误的,也未及时纠正过来,这也是历史遗留问题。如今农村正在办理土地确权,新测量的数据和认定要准确得多。”谢盛文称,在国有林地里种植橡胶、槟榔等,会严重影响生态林的生长。“我们砍伐这些槟榔树没有错,是正常执法。李先梅等人要是不服,可以去法院告我们,如果是我们错了,我们会向她道歉,并赔偿损失。”谢盛文表示。
以前土地登记可能存在错误
6月16日,李先梅和王德雄再次来到琼中林业局,该局刘副局长认真看了李先梅提供的土地承包证后,称是真实有效的。“对于砍伐槟榔树产生的纠纷,要等调查清楚后才能处理。”刘副局长说。
琼中林业局木材管理站站长秦玉炎是槟榔树被砍调查组的组长,他翻开李先梅的土地承包证,详细地看。“这两本土地承包证没有问题,是真实有效的。不过以前办理土地登记大多没有认真审核,可能存在错误。”秦玉炎表示。“你们说这片地是国有林地,难道说这个证就作废了?”李先梅质问。“你说的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当然政府部门也有一定责任。你还是去问我们的领导吧。”秦玉炎说。
秦玉炎向记者介绍,就李先梅反映的情况,该局联合中平镇政府进行了调查。据初步调查,该局在红岭水库附近山上清理砍伐的槟榔树约40亩,属于林下套种。
农业局:
土地承包证是真实有效的
记者随后来到琼中国土局,想查看李先梅的槟榔地是否为国有林地,遭到有关负责人拒绝。
6月16日,李先梅和王德雄来到琼中农业局,该局有关负责人冯先生查询他们的土地承包证后,认定是真实有效的。“这些证确实是我们局发的,不过以前办理土地登记,都是由各村委会报到镇政府后,送来给我们审核后办证。当时时间紧,人手也不够,我们不可能派人到每一块地一一审核,也许会出现些差错。不管怎么样,农民有证就受到法律保护,就算工作上有失误,有关部门也要沟通,重新审核并作出认定后才能执法。”冯先生称,琼中林业局执法前并没有告知他们,他们毫不知情。
“农户有土地承包证,林业局未履行有关手续就砍伐这么多槟榔树,不是自找麻烦吗?”琼中农业局局长赵文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户有土地承包证就受到法律保护,私自砍伐肯定要承担责任。退一步来说,就算是土地承包证有误,也应该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后才能执法。”
律师说法
有关部门有错在先应该赔偿农民损失
6月21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海南瑞伊律师事务所的高杰律师。
高杰律师表示,农户李先梅10多年前就办理了土地承包证,其权益理所当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中央三令五申要千方百计保护农民的利益,特别是农民土地的利益。这个证是琼中县政府和农业局颁发的,现在琼中林业局认定这个证有错误,也不能以现在的法律去追究以前犯的错误,首先要联合农业局和国土局把以前发的证撤销,然后重新确权。“而且农民是依据政府发的土地承包证去种植的,如果有错也是有关部门错在先。有关部门要把农民种植槟榔的成本及损失赔偿了,才能去纠正以前犯下的错误。”高杰律师表示。
相关链接:
百年重阳古树被砍倒 如何解决海南古树名木保护之忧?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