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22日)从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获悉,我省计划到2020年引导约30万人就近就地城镇化,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为推进我省农民工群体逐步融入城镇,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对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创业,意见提出,我省将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依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职工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等各类培训机构,面向农民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在城市确定一批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作为农民工培训基地。
意见提出,我省将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户籍限制等歧视性规定,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运用财政支持、创业投资引导和创业培训、政策性金融服务、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生产经营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扶持政策,促进农民工创业。
同时,建立健全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开放,与城镇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对在公益性民办学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支持经费,指导和帮助学校、幼儿园提高教育质量。完善和落实好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政策。
此外我省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本省户籍居民到海口市、三亚市的落户条件,放宽急需紧缺人才的落户条件,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实行省外来琼务工经商投资人员积分落户制度,切实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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