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成地方性加分项目用于社会管理,五成报考省外高校同样加分
可以预见的是,在5个全国性加分项目彻底寿终正寝之后,各自为政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将成为下一步规范、治理的重点。目前,已有省市开始自发清理。
《意见》对此连用了两个“大幅”:“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并且,“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对于地方性加分项目的庞大,2010年之前,曾有媒体如此概括:“教育部的加分规定只有14种,全国各省(区、市)却有近两百种。”
这一数据目前有所下降。中国青年报记者统计发现,2015年,31个省(区、市)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合计68个。其中,江西、广东、甘肃等6省已彻底取消了地方性加分项目。
这6省大部分也是加分人数占报考人数比例较小的地区。其中江西最典型,其加分人数绝对值、占比均列排行榜末尾。广东报考人数75.4万人,加分人数仅0.25万人,占比0.33%。
记者注意到,前述68个地方性加分项目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与地方社会管理有关,共26项;数量次之的加分项目涉及对特殊群体的扶持,共25项;最少的则是体育、科技、各类先进表彰及其他,合计17项。
与地方社会管理有关的加分项目,对象各不相同。例如,河北、湖北、广西、海南、云南、青海、新疆、贵州等8省市均规定,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可加分,分值多为10分以上。这是最普遍的加分项目之一。
其他的加分对象,还包括黑龙江的“省级(含)以上优秀专家和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子女”,内蒙古的“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贵州的符合某些地域条件、工作时限的干部子女等。
一些省市已计划清理这部分加分项目。今年,重庆在“报考市属院校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微博]考生”、“报考市属院校的农村独生女”两个项目后,均注明“2017年取消此项政策”。而这两部分的加分考生达1.84万人,占该市加分人数的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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