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 举报线索统一管理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大力加强职务犯罪举报工作。
首先是坚持举报线索统一管理。按照《举报规定》的要求,检察院举报中心统一受理举报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北京市检察机关将严格落实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归口办理和分级负责的举报工作。
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首次举报职务犯罪线索429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6%。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与高检院实现远程视频接访“四级联网”,进一步便捷群众举报。
其次,加大举报线索内部制约,提升举报线索运用效率。举报人不服检察机关侦查部门的职务犯罪不立案决定向检察院反映的,举报中心应当对不立案举报线索进行审查。北京市检察机关将不立案举报线索审查工作作为提升举报线索成案率,倒逼侦查部门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有效措施。
如李芳挪用公款案中,某区检察院举报中心对侦查部门不立案决定审查后,要求侦查部门对部分事实进行重新侦查,经重新侦查取证,该案被举报人李芳因挪用公款1100万元被立案侦查,最终被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严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全市检察机关将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奖励举报有功人员。今年举报宣传周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将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5人、奖励举报有功单位10家。
市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部署,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犯罪等“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过核查档案、调查走访、重新体检、受理举报等方式,清理核查“三类罪犯”刑罚执行情况。
依法监督收监不符合现行保外就医标准和条件的“三类罪犯”17人,其中原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1人;监督纠正不当提请减刑8人、不当提请假释2人;督促相关单位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股市黑嘴”汪某某依法追缴3300多万元罚金。
同时,对发现的为减刑、假释而调监、调岗、加分、假立功的行受贿、渎职犯罪线索,严肃查处。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