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下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别的运输毒品案。被告人陆某某被高薪网络招聘迷惑,当起了“运毒工”,首次出差便被警方抓获,最终获刑13年。
2014年年末,广西小伙陆某某在网上找到了一份高薪“神秘”工作,对方不仅为其购买车票,还支付住宿费,邀他来云南发展。直到到了云南边境,安排了任务,陆某某才知是运毒。
2014年12月20日,首次领命的陆某某乘坐卧铺车从南伞运输毒品前往昆明,在途径临沧市云县边防检查站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其从体内排出净重433.6克的毒品海洛因。
本月23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陆某某运输毒品案,认定其构成运输毒品罪,考虑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表示,不少贩毒团伙在网上以高薪招聘为诱饵,拉年轻人“下水”为其运毒。在此提醒初入社会的年轻人,在交友、找工作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要被高薪等东西迷惑,以免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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