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有网友爆料,浙江省庆元初中几名学生将一名小学一年级学生关在黑屋子里暴力殴打,并用香烟头烫伤小孩。22日凌晨当地公安局回应称,已介入该案调查,受害人小学生已经找到,殴打小学生时在场的4人也已经到案,均为未成年人,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6月22日《法制晚报》)
扇耳光、香烟烫、绳索绑、拍视频……这些触目惊心的细节被曝光时,难以想象是发生在不满14岁的孩子身上。这不是个案:重庆长寿一10岁女孩在电梯摔打1岁婴儿,并使其从25楼坠落;福建漳州初中女生遭5名女同学扒光上衣围殴……加上浙江庆元4名初中生暴打一小学生,这些暴力行为,呈低龄化特点,甚至是群体性,令人瞠目。
未成年人戾气愈演愈烈,人们不禁要问,是谁放纵了这样的风气蔓延?答案也许并不复杂。在学校教育中,法律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教育严重缺失,很多学生并没有树立法律意识,没有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责任感,学校对于未成年暴力事件从保护学生的角度出发往往选择淡化处理。而家庭的娇生惯养或疏于管理,社会的浮躁和迷离让本来心理发育朦胧、情绪情感容易冲动、做事任性放纵不计后果的这些未成年,渐渐偏离了人性的轨道。他们初尝暴力的新鲜,就像得到了一件好玩的玩具,他们认识不到弱者的卑微,更缺乏最基本的同情与怜悯。正是如此,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现象日益突出,犯罪行为逐渐暴力化、团伙化、成人化。
世上本无坏孩子,有的是坏的教育,错的成人世界。令人发指的未成年暴力案件,其深层次原因,何尝不是这样?如今的青少年已经不能仅仅用上个世纪那一套来对待和教育,大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在发生着变化,孩子们又何尝不是在发展变化呢? 如果不加以重视和引导,诸如此类的事情今后将会越来越多。
关注未成年暴力不只是为了保护孩子的心理健康,更是为了避免那些本来可以终止的悲剧。未成年暴力事件让人气愤,却更能让“我们”静下心来想想,作为父母和老师,到底应该如何去关注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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