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我爱我家房产中介员工在现场因为与保安发生冲突,后我爱我家经理等人纠集大量员工袭警砸车,造成道路中断近4小时。
记者上午获悉,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我爱我家区域经理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店长冯某有期徒刑8个月;员工管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8月29日14时许,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员工周某在海淀西三旗知本时代小区北门外路边,因围观西三旗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与现场保安郭某、齐某(均被行政拘留并罚款)发生争执时,被二人殴打。
刘某、冯某、管某纠集该公司大量员工,围堵执法人员及车辆,阻止120救助伤员,并为扩大事态影响,于执法车辆上张贴横幅标语,在民警赶到现场处理时,对民警推搡、辱骂。
上述行为造成52岁的民警宋某受伤,经鉴定属轻微伤,两辆执法车辆损坏,经鉴定维修价格共计9835元,现场交通受阻4个小时。
据了解,今年37岁的刘某是我爱我家西三旗区域经理,今年22岁的冯某为富力桃园店店长,今年28岁的管某为知本时代店业务员。面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3人均表示没有异议。
据了解,该次事件有400余人聚集,交通秩序被堵塞至晚7点左右。
案件审理过程中,3名被告人共计赔偿受伤民警1万元,赔偿西三旗街道办事处车辆损失5980元,获得对方谅解。
法院判决
经理等3人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
法院认为,3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刘某作为区域经理,冯某作为店长,两人不同程度地纠集同事围堵执法车辆,阻碍民警执法,管某在微信群中纠集同事前往现场,3人均属首要分子。冯某系在工作地点被抓,无自首情节。
鉴于本案事出有因,3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态度好,且积极赔偿相关经济损失,法院对3人予以不同程度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判处冯某有期徒刑8个月;判处管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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