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原因复杂
但入刑能否终结医闹?卢意光的答案是否定的。“即使‘医闹入刑’,也并不意味着就能杜绝‘医闹’,避免伤害医生等恶性事件发生。”卢意光说,自己曾经也是一名医生,正是在目睹了隔壁科室的一起医患矛盾后,切身感受到处理医疗纠纷,一定需要有熟悉医学和法律两个专业的人员,才有可能逐步建立有公信力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为此决定投身法律事业。
温州杀医案、哈尔滨医院行凶案……面对不断发生的恶性事件,为了打击涉医犯罪,我国不断加大处罚力度。去年,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5部委,联合向社会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严肃追究、坚决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明确依法惩处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对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适用死刑的,坚决依法适用死刑。
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卢意光认为,仅靠加大对医闹的打击力度,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医患纠纷的形成原因很复杂,尤其是恶性事件发生的背后往往包括极端贫困、患者精神因素、诊治过程中沟通不畅或诊治失误、缺乏合理合法解决纠纷渠道等各种因素,需要对原因做深入的分析。
同时,“看病难、看病贵”等医疗体制的问题则是医患纠纷发生的根本性原因之一。比如公立医院不改变以药养医等制度性问题,就难以解决过度医疗等弊端,客观上增加了医患纠纷发生的几率、激化了医患矛盾。
因此,必须仔细梳理分析医患纠纷、乃至恶性涉医矛盾事件背后的原因,否则只是治标不治本,让医生个体承担了医疗体制的问题和后果,对医患而言都是“双输”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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