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国内新闻>

公安部:内部人士插手办案一律记录在案并报告纪检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5-06-30 07:26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都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记录。昨日公安部通报,已印发实施《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为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划定“红线”。

  明确禁止干预、插手案件办理8种情形

  《规定》明确禁止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及其他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8种具体情形,要求办案单位及办案人员应当注意区分警务公开、合法咨询行为同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行为的区别,遇有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办理的情况,应当一律记录在案,并向相应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为了让“记录在案”制度落到实处,《规定》要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法制部门和各业务警种应加强检查、抽查,发现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核实后将移交相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在接到报告并审核认定为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行为后,应按程序报告、移交有权管辖的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其中,本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有权管辖的,可以直接调查处理;非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政法委关于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办案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最终认定为违法干预办案的,将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2015年3月,中办、国办和中央政法委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这之后,公检法部门陆续出台细则,比如最高检《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对领导干部干预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检察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相关链接:

中央出台规定:明确将军队领导插手办案纳入监管
海南部分市县领导插手工程为子女亲戚涂改档案

 

相关链接:
中央出台规定:明确将军队领导插手办案纳入监管
海南部分市县领导插手工程为子女亲戚涂改档案
[来源:新京报 ] [作者:张媛] [编辑:林婧]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