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曹保明:
彩礼是礼但不能过度
“彩礼首先是一种礼节。”曹保明表示,“这种礼节并非由制度约束,而是一种民间习俗。”
在中国传统社会以及当代农村社会中,彩礼曾经很普遍。虽然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
曹保明介绍,在古代的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的“彩礼”,其中钱为财(聘金),物为礼(聘礼)。女方收受彩礼后,也会送男方一些物品,称作“回礼”。彩礼中的物一般都是价高但实用的物品,回礼一般为女性亲手制作的物品。
曹保明认为,现在的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这就失去了本意,“彩礼作为礼节和民俗,应当予以保留,但千万不能过度。”
省民俗学会理事长施立学:
会让富裕农民致贫
作为省政协委员,施立学在去年的省两会上,提交了一份针对彩礼和随礼的提案。
施立学认为,高额彩礼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是农村适龄女孩减少;第二是攀比心重,把彩礼钱当成女孩的身价;第三是农村生活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
“但我们要看到高额彩礼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施立学表示,“高额彩礼会让已经富裕的农民致贫,那些因为彩礼产生的纠纷还扰乱了农村的秩序,另外高额彩礼的攀比会让社会风气变坏。”
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付诚:
彩礼成了“婚姻保障金”
付诚认为,彩礼存在的原因要从经济学和社会学两个方面来分析。
付诚认为,因为古代女性的从属地位,父亲在女儿出嫁时要收取一定的钱物,用以偿还父母对女儿的养育费用,“女方把一定的财物当作结婚条件之一,这也是古代彩礼存在的一个原因。”
付诚认为,以社会学的观点来看,彩礼逐年增加主要有两方面原因:第一是“男多女少”的社会结构,使得适龄男性不易找到结婚对象,而适龄女性则有着更多的选择;第二是很多地区的乡土社会逐渐转变为工业社会,人口流动量大,解除婚约的情况越来越多,女性普遍要求男方提供信用担保,也就是说把彩礼当成了“婚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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