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海口市椰海大道的昌茂城邦小区是一个有上千户业主的新小区,根据购房合同显示,一期的毛坯房在2014年12月30日交房,二期的毛坯房在2015年6月30日交房,可直到如今,房屋虽然封顶了,但仍然没有交房给业主。为此,6月30日,多位业主前往昌茂集团总部进行维权。
昌茂城邦业主叶先生表示,他去年花费80多万元购买一套96平方米的房子,购房合同上写明是2014年12月30日交房。“我买的是首套房,目前和家人租房子住。”叶先生说,“已经逾期半年多没有交房,业主的损失谁来负责呢?”
业主陈先生表示,他在去年11月份,就已经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如今装修公司要告他违约。
当天,前往昌茂集团进行维权的业主向昌茂集团提出疑问,到底何时能交房?业主在逾期交房期间的损失,该如何保障?入户花园和阳光房之前销售人员承诺的“买一半,送一半”该如何落实?
针对众多业主提出的疑问,昌茂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集团董事会需要对此事进行讨论,需要一定的时间,将于7月11日给出具体答复。
对此,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士伟表示,开发商逾期交房属于合同违约,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依据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如果逾期交房达到购房合同退房的时间,也可以退房。
相关链接:
收了房款却不交房 海口一楼盘近400位业主入住受阻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