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手术意外,一枚折断的针头被遗忘在樊女士体内,六年半后才被发现。昨天,记者从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获悉,医院方已向樊女士道歉,并给予了经济赔偿。
2007年9月24日,樊女士临产住进金凤区某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术后6年多的时间里,樊女士经常出现发烧等症状。2013年12月8日下午,樊女士感觉下腹胀痛,并伴随高烧。经医院拍片检查,发现其腹腔内有根断针。樊女士回忆,除了剖腹产手术,她再没开过刀,判定是6年前缝合伤口时,医生不慎将折断的针头遗忘在她的腹腔内。樊女士很气愤,多次找医院交涉赔偿事宜均无果,遂将该医院告上金凤区人民法院。
金凤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办法官多次联系该医院负责人,经过悉心调解,医院和原告互相达成谅解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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