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日消息(见习记者 曾毓慧)7月1日,根据省食药监局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海南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协调办公室在各市县(区)食药监局统一挂牌成立。海口市“联合打击食药违法犯罪协调办公室”在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揭牌,由海口市公安局派驻警官入驻,海口市食药监局指派其他工作人员。
当地公安机关派稽查人员和警官组成“食药警察队伍”
据介绍,此次海南省共有18个市县(除三沙)加海口4个区共22家挂牌成立“联打办”。据了解,为实现基本消灭全省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药品“黑窝点”目标,5月22日,省食药监局、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成立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协调办公室的通知》。《通知》从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线索通报、集结办案、证据固定、案件移交、学习交流等方面明确了各级“联打办”的职责和任务,规定了统一调配、统一指挥、统一集结办案、统一培训的“四个统一”要求,确保对各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及时、配合到位、打击有力。
《通知》下发后,各市县食药监局和当地公安机关精挑细选,派出政治可靠、作风过硬的稽查人员和警官组成各级“联打办”,形成了一支独特的“食药警察队伍”。
行刑衔接新模式增强对食药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据“省联打办”主任、省食药监局稽查局局长刘鸿涛介绍,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食药监部门不断强化协作配合,呈现出“整体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特别是自去年9月“省联打办”成立以来,省食药监和公安部门探索实践行刑衔接新模式,大幅增强了我省对食药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截至今年5月份,全省端掉存储销售走私冻肉、加工销售病死猪肉、甲醛浸泡牛百叶和凤爪、工业松香加工猪头肉、生产假劣中药饮片、生产假义齿等食品药品“黑窝点”突破100个,办案1053件,移送公安30件。全省存储销售走私冻肉、无根豆芽、“甲醛牛百叶”、“双氧水凤爪”、劣质中药饮片和假义齿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集中发布7起已经宣判的涉刑案件,其中,海口涉刑案件3起。
工业松香脱猪毛判刑1年
案例
2014年6月10日,海口市秀英区食药监局联合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对位于秀英区向荣路化工二厂某小区的两处用工业松香脱猪毛加工点进行查处,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黎某,查获猪头肉共206公斤,未使用的松香12.9公斤。
2014年6月17日,案件移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2014年12月31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因罗某、黎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均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甲醛浸泡牛百叶判刑2年
案例
2014年8月6日,海口市食药监局联合公安部门对位于美兰区锦山里129号和东门市场的2个肉类摊点进行查处。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正在加工的牛百叶960公斤、甲醛溶液40瓶、氢氧化钠1包、过氧化氢6桶。经检测,所查获的牛百叶和浸泡液均含甲醛和过氧化氢。
2015年4月28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对温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雇工吴某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林某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制售假冒中药饮片被罚15万
案例
2014年8月21日,省食药监局联合公安部门,在位于城西镇山高村民房内查处一涉嫌制售假冒中药饮片黑窝点,当场抓获蔡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涉假中药饮片150多个品种,共计12余吨,以及包装袋、封口机等制假设备。经鉴定,涉案的忍冬藤、鸡骨草等42个品种中药饮片不合格。
经查,犯罪嫌疑人蔡某等人从外地购进中药饮片原料,假冒广西玉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包装,并冒用海南药材公司将假药销售到海口部分药店和诊所。2015年3月17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因蔡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蔡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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