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打22次电话,要到家中催款王明瑛离世
之后,家属们发现在孩子跳河之前的6月25日上午9点半,曾经接到过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催款电话,通话时间大约10分钟。
王女士说,在通话中,银行工作人员称王明瑛必须在当天下午四点之前还上8500元钱,如果还不上就去家里催款,妹妹曾向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父亲知道了会打死自己。
在家属提供的一份录音中,确实存在“如果我们的工作人员到你家里,你父母会是一个什么态度,都是几十年的街坊邻居,你觉得那个时候会怎样呢?”等言语。
王女士认为,在妹妹说了害怕父母知道之后,催款人员仍然出言恐吓,这是导致妹妹走上绝境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于这段催款录音,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潍坊销售团队一王姓负责人称,催款电话确实存在,但是打电话催款是符合规定的,言语上也没有存在什么不当行为。
记者从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潍坊销售团队处了解到,从6月12日开始,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先后拨出了22次催款电话,有近十次为本人接听,最后一次为事发当天下午16点03分,显示为无人接听。办信用卡时,死者刚满18岁家属们认为,王明瑛在2015年2月份办卡时刚刚年满18周岁不到两个月,仍然是在校学生,到单位实习不到一个月,实习工资只有一千元左右,这种条件不可能办理透支额度为1.5万元的信用卡。
在查看了王明瑛的申办材料后,家属们发现其提交的申办材料大都不属实,特别是年收入和社保证明更是漏洞百出。
从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潍坊销售团队处拿到的一份材料显示,王明瑛填写的年收入是6万元,另外还有一份社保证明。家属们认为年收入情况与王明瑛的真实收入差距甚远,而公司也从来没有给王明瑛入过社保。家属还对信用卡中心杨姓工作人员在王明瑛的工作单位拍摄的一张两人合影提出质疑,称照片上的地点根本不是王明瑛所在的公司。
记者从社保中心查询后得知,王明瑛本身尚未毕业,在单位属于实习行为,不符合缴纳社保的条件,她的身份证名下也仅有一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对此,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潍坊销售团队王姓负责人称这些材料均由王明瑛个人提供,公司只是负责审核把关。“收入都是客户说多少就是多少,这个也没法查实”。该负责人称工作人员到过王明瑛的公司,但对于王明瑛收入情况到底如何,是否交纳社保,则均未向王明瑛的公司进行求证,社保证明既然加盖了公章就认为是真的。两位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潍坊销售团队负责人始终坚持称银行的审批不存在漏洞,所有手续均合乎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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