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之缺
老人带两个孩子,溺亡一个
像谢国器这样的孩子被称为事实孤儿。他们的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患有精神病、重残、重病、正在服刑(3年以上)等,另一方未履行监护照料义务1年以上,抑或是非婚生、遭遗弃后被收养,导致“事实上无人抚养”。他们有爸爸或妈妈,却得不到他们的抚养。
因为上述状况,贫困,往往成了这些孩子所处家庭的第一层底色。
“调查的状况比我们最先认为的要严重。”海南成美慈善基金会不久前开始调研海南事实孤儿的生存境况,该基金会秘书长刘英子说,一开始她以为,这些孩子的状况可能也就是被寄养在亲戚家,事实上很多孩子状况更糟,有些还要照顾病重的爷爷奶奶或父亲母亲。提交上来的调查报告,刘英子看了两三份就看不下去,“太悲惨了。”
由于没有爸爸妈妈抚养,还时常会导致监护的缺失。屯昌县南吕镇老市,14岁的李玉赤着脚,站在过道门槛上,斜照进来的阳光把她的马尾照亮。奶奶林美桂坐在没有风扇的厅里,表情凝重,说:“长得真是像她爸爸啊。”
李玉还小的时候,父亲就患病去世了。剩下了李玉和两个弟弟。李玉的母亲熬不住,在李玉四五岁时改嫁到屯昌坡心镇。剩下3兄妹,李玉和一个弟弟被分给奶奶照料,另一个弟弟则被分给外婆照料。但这么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显然无法照看好两个孩子。
几年前的一天,弟弟小李的出去河沟里玩水后便再也没能回来。林美桂说,那是他最疼爱的孙子,特别乖,平时有吃的,一定要先叫奶奶吃,可惜没看好,溺亡了。
林美桂一度为自己没能照顾好孩子自责,记性一下子变坏了。心事重重的她,经常去镇子上买东西,走着走着就忘记了要买的东西了,“时常想起我那听话的孙子。”年迈还要赚钱养家,又要照顾孩子,监护的缺失已成必然。如今,林美桂依靠低保金,和孙女李玉相依为命。
“希望通过我们的报道,让更多人知道这个群体,关注这个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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