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时四人皆称被刑讯逼供
1994年1月14日郑金瑞老人遇害后,莆田警方迅速锁定了21岁的蔡金森。蔡金森是莆田秀屿区联星村人,平时在周边走村串户为乡民补锅,案发那几天曾经去过郑金瑞所在的前范村。
1994年2月28日,刚刚新婚的蔡金森被通知去派出所,没想到就再也回不去了。警方询问蔡金森作案经过。蔡金森称他开始拒不承认,但多日后因为"被打得不行,就全都承认了。"不过事情并未结束,蔡金森称警察说这事不可能是一个人干的,让他交代出同伙。
据蔡金森回忆,1994年1月13日是农历腊月初二,当地的习俗是拜土地公。蔡金森拜完土地公后去了叔叔家喝酒,接着又去了从外地回来的许瑞春家。在许家,他遇到许金龙、许玉森和张美来。蔡金森与三人关系一般,但都是许瑞春的朋友,只要许瑞春从外地回来,几个年轻人就会一起玩。
因此,当天一起玩耍的三名同伴在蔡金森的口供中就成了抢劫杀人的同伙。
2013年福建省检察院复查时,检察官曾经到监狱里会见了四人。除了蔡金森喊冤称被刑讯之外,其他三名被告也都称遭到了刑讯逼供。许金龙称自己在派出所被公安人员打了10天9夜,手上至今仍留有伤疤。张美来还称,在公安机关时,办案人员曾拿笔录叫他签字、盖手印,说这样就“可以回家了”。他是个文盲,连读了三个一年级,根本看不懂笔录,全靠办案人员念给他听,然而当年他听到的口供都是“无罪”的。
检察官还找到了数名当年与被告同监室的人询问情况。
村民陈某曾经在1993年底因犯抢劫罪被关在莆田县看守所2监2号房。据其回忆,1994年3、4月间他曾经看见有人被打得很严重,只能抬进监仓。被打的人叫许玉森,进来头几天他不能吃也不能睡,经常喊叫被冤枉。后两次提审回监房都说被打,身上有红肿。
村民李某是因母亲杀人,一家人都进了莆田看守所。1993年3月,他看到许玉森提审后被抬进来。“我见过4、5次,还给他开水喝,回来时坐都不能坐, 饭都是我给喂的。我出来时把20块钱给了他。”
而村民郑某则是与张美来同监。据其回忆,他曾看到张美来提审后被打得很严重两三次被抬回监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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