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医院“一把手”的忏悔录首次出现在中央纪委网站《忏悔与剖析》栏目中。
此次公布的辽宁医疗行业腐败案件警示录共涉及六名当事人,均担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或副院长职务。截至目前,《忏悔与剖析》栏目已经发布六期内容,之前忏悔者多为主政地方的落马官员,聚焦医疗领域腐败案件尚属首次。
“回扣”高达设备价格的六分之一
作为辽宁医学院原副院长的罗俊生,曾经在38岁时就获得中国医疗行业最高奖项“中国医师奖”,但他从不掩饰对名利的渴望,办公桌上摆放着“马上封侯”雕塑。担任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院长期间,面对药商与医疗器械商,罗俊生吞下一笔笔巨额“回扣”。2011年,医院购置设备花费上千万元,而罗俊生的“回扣”就高达整个设备价格的六分之一。最终于2014年1月,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身处牢狱的罗俊生最担心的就是妻子能不能独立支撑家庭,毕竟孩子还小,老人还需要照顾。
在医院选人用人方面收受贿赂
张立洲系辽宁医学院原党委书记、辽宁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自2008年至2012年,先后收取梁宇恒、罗俊生、王志铭三人贿赂,把罗俊生和梁宇恒分别从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和第三医院院长的位置上提拔至辽宁医学院副院长;把王志铭从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副院长提拔至院长。张立洲还曾有十年学院纪委书记的经历,却最终犯下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这种以权力索取利益的行为,也产生了“上行下效”的作用。罗俊生、梁宇恒所在医院的人员进入、干部提拔,决定权都在他们手里。罗俊生在忏悔时表示,“在医院,我定的事没有人提反对意见。”在担任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院长期间,他为多人工作调动提供帮助和关照,收取大量现金、银行卡、存折。直至办案人员找到这些卡和存折时,行贿人提供的密码纸条还明晃晃地附在上面。
“采购”与“基建”成为腐败重灾区
辽宁医疗行业腐败案件的多名当事人曾经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工程建设招标,以及干部人事安排等方面多次收受贿赂,有的甚至超千万元。但在接受审查时,竟有当事人还坦然地认为自己不过是按“规矩”办事。这些所谓的“规矩”是见不得阳光的“潜规则”。
从2002年10月至2006年4月,药商毛某通过鞍山市中心医院主管药品的王旭累计销售药品数千万元,先后送给后者现金达到数百万。从最初每月给予回扣几万元逐渐提升到每月十几万元,不仅如此,逢年过节还有额外表示。在担任主管药品的副院长期间,王旭收受药品经销商贿赂多达百次。
在一些医院改扩建的过程中,建筑工程成为“重灾区”。某设计院院长为了获得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改扩建办公楼的设计费,一次性给予院长冯虹设计费回扣二十多万元。而在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和第三医院新建办公楼期间,罗俊生和梁宇恒二人也先后收取工程建筑商贿赂款高达百万元。梁宇恒如今忏悔道:“老老实实做人比啥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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