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撵下车的乘客
提出换座位的要求被拒绝,因为影响了大家的乘车,忠县白石镇22岁的乘客陈先生,在全车乘客的呼声中,被大客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赶下了车。接到监控中心的报警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执法四支五大队的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在路边将陈先生找到,并成功拦截下了甩客的闽BN****号大客车。执法人员就甩客事件严肃批评驾驶员,并按《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罚款2000元。
事情发生在7月13日,当天下午2时左右,高速公路执法人员通过监控看到,在河源收费站附近,有一辆行驶中的长途客车,突然停车,车上下来了一位乘客。
“高速公路上怎么允许下客?”这一幕,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随后,监控中心将情况通报给高速公路四支五大队。执法人员毛玉升接到报警后,和同事迅速赶往了事发现场,被撵下车的乘客陈先生,还在高速公路上无奈地走着。
陈先生说,自己是忠县白石镇人,现年22岁,当日准备与女朋友一起,乘坐这辆从忠县开往杭州的大客车,前往杭州务工,没想到,两人的车票不是连号,只得分开坐。两人希望能坐在一块儿,陈先生遂向女友邻座的乘客提出了换座要求,没想到,邻座的乘客不允。
不能换座,陈先生就和邻座的乘客就闹了起来,整个吵闹的过程,也影响了其他乘客的正常乘车和休息。“这个人好烦哦,吵得要死,把他撵下去。”“对头,喊他滚。”……被吵得烦躁不堪的驾驶员吴松说,因为乘客都喊他滚,所以自己在河源收费站附近打开了车门,让换座的陈先生独自一人下了车。
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在路网内发布了拦截闽BN****号车的通知,下午2时30分,这辆大客车在冷水收费站被成功拦截。执法人员随后将陈某送至冷水执法站,并就甩客事件,严肃批评驾驶员,并按《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被处以罚款2000元。
执法人员表示,在这起事件中,乘客陈先生调换座位确实影响了他人,但是作为驾驶员,不应该在高速公路下客,在此,高速执法人员郑重提醒,车辆在高速公路内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停车;长途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内不得甩客、不得站外揽客、也不得在高速公路内上下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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