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继今年4月中央各部门依照新法要求公开2015年中央部门预算后,7月17日,中央各部门又迎来了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的日子。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新预算法规定,政府预决算信息未按规定公开或作出说明,将被追究行政责任。作为中央政府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的第五年,今年公众不仅关心各部门“亮细账”有多少亮点,更关心不断细化的“账本”背后政府支出是否花得“明明白白”。
公开信息现诸多新数据
新预算法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如明确提出要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以及政府采购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记者注意到,17日各部门公开的信息中,出现了诸多新数据,包括政府采购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和国有资产占用等情况,各部门发放人员工资福利等数据也一并对社会公开,凸显公开力度“再加码”。
如17日率先公开“账单”的中国记协,其决算报告显示去年该机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76万元,相比2013年减少40万元,减少8.17%;政府采购支出255万元,其中政府服务采购支出220万元;在工资福利方面共花费608万元。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今年各部门公开的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此外,首次对外公开的各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按照采购货物支出、采购工程支出和采购服务支出分别列示。
各部门花钱仍存违纪
审计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最新审计报告显示,当前中央各部门在“三公”经费、会议费等管理使用中仍存在不少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如因公出国方面,卫计委、贸促会等5个部门和单位的8个团组擅自更改行程或境外停留时间;公务用车和接待方面,科技部、文化部等33个部门和单位长期占用其他单位车辆;工程院、商务部等10个部门和单位超标列支公务接待费等。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指出,审计中发现的很多问题,最终反映出部门法律意识的淡薄。当前关键是落实好新预算法的各项要求,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同时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从预算编制到执行,不能要钱的时候着急,花钱的时候就不急,要从完善制度的层面继续强化管理。
关注
有部门公车购置费为零
中央各部门“三公”经费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记者浏览各网站发现,和往年相比,今年各部门都在“三公”经费注释说明上下功夫,在以往公开出国(境)团组及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的基础上,首次公开公务接待费相关的批次及人数。
如农业部公布其去年公务接待费为929.8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331.76万元,共接待426批次、3075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98.11万元,共接待7150批次、55598人次。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公车改革的推进带来了公车费用的减少。
如国家工商总局,去年公车经费实际支出504.49万元,比预算减少了33.92万元,而且全部都是养车费用,购车费用为零。
今年各部门还首次公开了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其中重点列出了各部门不同层级和用途的公车数量。
如审计署,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部门共有车辆193辆,其中部级领导用车24辆、一般公务用车169辆。再如农业部共有车辆4010辆,其中部级领导用车34辆、一般公务用车195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6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69辆、其他用车583辆。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4年,中央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8.8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6.2亿元,比预算数减少3.56亿元,下降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99亿元,减少5.28亿元,下降12.8%;公务接待费6.61亿元,减少3.87亿元,下降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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