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邵某在法庭上掩面痛哭。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现年19岁的保安邵某,因工作调整等问题对主管倪某产生不满,持刀将倪某刺死。昨天,邵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市二中院受审。
昨天上午9点40分,邵某被法警带进法庭。邵某来自黑龙江省,中专文化,案发前在北京某工地当保安。
检方指控,邵某因工作问题对保安主管倪某产生不满。2014年7月5日15时许,邵某在房山区某工地的安保部办公室内,持刀刺击倪某胸部,致倪某死亡。检方认为其构成故意伤害罪。
邵某当庭认罪,称自己和一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原本在房山区的工地当保安。事发前,倪某将他调到大兴区的一个工地。因在大兴工作不顺心,他干了没几天就回到房山的工地。邵某找到倪某,说想回到房山,但倪某不同意。邵某便提出辞职,“他说要开除我,还骂了我两句。”邵某说,他回到宿舍问了负责人事的同事,知道如果被开除就拿不到工资了。邵某很生气,就买了把刀,想吓吓倪某,要回工资。当时倪某正在办公室玩手机,邵某走过去,二话没说就扎了他一刀。邵某在得知同事报警后,蹲在原地等候警察。
案发后,邵某赔偿倪某家人25万元,获得对方谅解。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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