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在7月1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被视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基本法”。一些网贷行业人士表示,随着后续细则监管政策的出台实施,必将加速传统金融机构的入场布局,网贷行业或将迎来洗牌时期,监管政策的落实有利于提高P2P和互联网金融的长期健康发展,真正实现普惠金融的最终目标。
“首次在这一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18日表示,由于填补了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空白,并由十部委联合发布,可以认为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相当于使中国互联网金融有了“基本法”。
目前,此次公布的仍为框架性文件,更多具体细则有待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部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研究后出台,目前尚无具体时间表。
玖富CEO孙雷认为,“更重要的是银监会细则何时出台,如准入门槛备案规则、对哪些一些不能做的最好能明确、监管意见出台后央行征信是否能接p2p?或有时间预期?指导意见将鼓励创新精神,给市场调整留下空间。值得关注的是出台监管意见后对符合或不符合意见的企业如何行动?最期待银监细则。细则一出,备案通过的企业,就落地为安了。”
“不管怎样,这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可谓政策靴子的落地。”九信金融副总裁郑冠楠认为,虽然具体细则规范办法仍在期待中,但无需置疑,互联网金融将就此逐渐走出“灰色地带”,阳光化、透明化的健康发展将成为必然趋势,这对行业的规范发展可谓长期利好。按“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基调,可以看出监管层的用意,是在强调监管必要性和明确监控要求的前提下,仍然积极大力促进整个行业发展的鼓励态度。
对于大众最为关心的P2P监管政策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指出P2P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从法律层面,为P2P给予了合法性。而从监管角度,又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要坚持平台功能,强调信息中介性质,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必须借助银行业进行资金监管。
郑冠楠指出,不是以往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托管等政策规定,也为P2P的行业操作指明了“安全界限”。这些措施将利于避免曾经种种行业乱象风险的发生,有助于提升社会公众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信任和认可,有助于投资者将P2P视作一种正常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并参与其中,从而进一步加速行业的发展。
好贷网创始人兼总裁李明顺亦认为,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一个金融模式,借助互联网+本来可以发展得非常顺利,但是近来却被一些业内投机者和不坏好意者过度“消费”,逐渐偏离了本来的价值取向,一些好公司也不得不加入恶性竞争,劣币驱逐良币,让行业风险累积。现在阶段相关监管部门出台了行业规范和准入机制,有利于提高P2P和互联网金融的长期健康发展。
据网贷之家研究院统计,今年6月出现问题P2P平台达125家,创历史新高。其中“跑路”和提现困难成为平台出问题最主要的原因。中国信用评级机构大公7月16日公布的P2P平台黑名单公告中,更是将1316家P2P平台纳入“黑名单”,另有307家被纳入“预警平台”。
“指导意见此时出台,非常及时、有效。做P2P必须有一个门槛,不能让劣币驱逐良币。”杨东指出,意见的出台改变了此前“无法可依”、较为混乱的现象,“因此指导意见将重构市场秩序,更好地规范行业发展,更有利于老百姓的利益”。
乐钱联合创始人何庆宇认为,指导意见是框架性的文件,其效果依然要等到各项细则逐渐落地。针对业内最翘首以待的两点,“非法集资”红线和行业准入门槛,这份指导意见均未详细提及。围绕“非法集资”红线,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业内确实需要一份更为详细的指导方案。例如,针对网贷板块,文件中没有明确提及各地已经普遍存在的“P2B”模式(即个人对企业借款),很显然,监管层重点支持、鼓励小额借款。不过,文件也未把P2P严格定义在“个人对个人”,而是定义为“个体对个体”,这已经是一个突破。
何庆宇同时表示,目前业内99%以上的平台都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资金存托管,实质性面向互联网金融公司开展存托管业务的银行仍仅限于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且银行普遍对合作的P2P平台有严格要求(比如注册资本、背景等)。客户资金要求存管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此条规定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资金托管模式明确形成了挑战。甚至有观点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会引发90%的P2P面临关门或转型。
郑冠楠认为,更值得关注的是,在实力更为雄厚、业务更加规范的传统机构看来,监管正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十部委《指导意见》的出台,必将加速传统金融机构的入场布局,带来资产和资金规模的进一步扩张,这对于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真正实现普惠金融的最终目标,才更加具有深远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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