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捡钱不还构成侵占罪,或处以徒刑
拾金不昧一直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可高女士遗失的血汗钱怎么寻不回呢?眼看一周时间过去了,高女士很是着急,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找回她丢失的血汗钱!
符律师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应属不当得利。
《刑法》第270条也明文规定,拾遗拒不交出者,应处以徒刑、拘役和罚金。
为防止拾得他人钱物而拒不归还,我国刑法设立了“侵占罪”,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就构成侵占罪。犯侵占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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