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法学会组织撰写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4)》公布。报告显示,去年各级法院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708件,赔偿金额1.1亿元。
该报告全文共约3.7万字,通过9个核心章节,系统、全面地阐述了2014年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和取得的成就。
报告指出,在立法方面,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国除现行宪法,现行有效的法律共242件。其中,2014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共计24件,包括施行25年来首次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24年来首次修改的“民告官”法律《行政诉讼法》等。此外,还审议了《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立法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等。
在依法行政方面,2014年,国务院各部门共取消和下放246项行政审批事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梳理出涉及的现行部门规章180件并督促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修改或废止。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国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共739件。
在审判工作方面,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210件,审结9882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65.1万件,审结、执结1379.7万件,结案标的额2.6万亿元。其中,刑事审判工作方面,2014年,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2.3万件,判处罪犯118.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7.2%和2.2%。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工作方面,2014年,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3.1万件,同比上升8.3%。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708件,赔偿金额1.1亿元。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8亿元。在涉诉信访工作方面,2014年全年共接待信访758386人次。另外在2014年审结的再审案件中,因原判确有错误或其他法定事由改判的9635件,占生效裁判的0.15%。
针对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各项部署,报告提及,在完善冤假错案防范和纠正机制方面,在2013年出台的《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基础上,中央政法单位进一步制定配套措施,建立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等重大冤假错案,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山东高院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案进行异地复查。2014年,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7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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