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乱象整治,“八不准”标准
“我守法,我光荣”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海口网7月21日消息(见习记者 袁宇)7月21日上午,海口市交警支队对电动自行车“八不准”整治标准及工作措施进行了说明。自明天起,海口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电动自行车乱象整治工作,对电动车占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载物、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接打电话、安装遮阳伞或在行驶的时候手持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治。
电动自行车整治标准“八不准”
明日开始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整治活动将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八不准”来进行执法。
“八不准”的具体内容为:一、不准靠道路左侧道行驶,二、不准逆行,三、不准在机动车道行驶,四、不准闯红灯,五、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六、不准在驾驶电动车时接打电话,七、不准超限载物,八、不准安装遮阳伞或在行驶的时候手持遮阳伞。
市交警支队副队长曾雄向记者介绍,本次整治工作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7月22日至2015年8月20日开始,主要为集中整治阶段,为期1个月;第二阶段为巩固常态管理阶段,整治内容为电动车占道行驶、闯红灯、逆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标车上路、违规载人、超限载物、非法改拼装和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
曾雄表示,本次整治活动重点以教育广大电动自行车司机文明行车、安全行车为主。“让司机们明白哪些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哪些行为对自己与他人的人身安全存在严重威胁比简单的处以罚款更加有意义。”通过“八不准”标准的实行,大整治将让海口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得到很大的改善。
违反者将被照相登记并曝光
“交警部门已建立实名登记系统,一旦市民违法之后,就会将市民的信息进行登记。”市交警支队副队长曾雄介绍,此次整治行动中,警方将对所有的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照相,并对除未成年人以外的交通违法行为人相关信息交给媒体进行曝光。
记者了解到,虽然大整治措施严厉,但是整治活动中仍以教育为主。“整治活动将分为美兰、龙华、秀英、琼山四大方块进行,目前计划设立了10个教育点来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曾雄说,在教育点,违法行为人将学习“八不准”小卡片,并进行安全行驶的宣誓。
警方在整治过程中对初犯的违法行为人主要以教育、矫正为主,屡犯不改的违法行为人将被依法采取罚款等处罚。市交警支队副队长曾雄介绍,“第一次违法的违法行为人,警方将责令其佩戴绶带(我守法、我光荣)参与交通管理,纠正两人即可放行。第二次交通违法行为人,除按第一款执行外,警方还将对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对第三次交通违法的行为人,除按第二款执行外,警方将依法暂扣其车辆进行处理;对违章的蓝牌电动车,按规定罚款50元;对违章的超标电动车,一律依法扣车并罚款1000元。”
海口交警部门提醒,市民骑电动车出行时,在交通违法后切忌因躲避执法而骑车乱串、冲卡,导致发生意外事故。交警部门希望市民能够配合警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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