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河南省新郑市教体局获悉,针对网曝新郑市龙湖镇荆垌小学在给学生下发的“期末评价通知书”上印有当地某眼镜店广告一事,新郑市教体局已责令龙湖镇中心校对涉事学校校长进行约谈及批评教育,校长本人也已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近日,有网友通过网络反映,新郑市龙湖镇荆垌小学在前不久放暑假时,为每名学生发放一张A4纸张大小的通知书。但该通知书正面加印的却是龙湖镇上一家眼镜店的彩色广告,同时留有该眼镜店两个店铺的地址及电话,而纸张背面才是通知书内容。
“孩子在看到这个眼镜店广告后,哭闹着非要去配眼镜,并说是老师让到这个眼镜店的。为此,我和爱人这几天就为买眼镜的事情很生气。”该网友称,随后其数次拨打新郑市教体局询问情况,但刚开始还能打通,之后却一直占线。
对此,该网友连发质疑称:“荆垌小学的通知书为什么还印有广告?教体局也不管,我们认为,荆垌小学这种做法非常不对,学校不能什么钱都挣,难道眼镜店会不给学校钱吗?不给钱,学校会印他们眼镜店的广告?这些钱,弄到哪里去了?”
7月21日,记者就此致电新郑市龙湖镇中心校,一负责人电话中向记者介绍,发放给学生的通知书系“期末评价通知书”,主要内容就是“几号到几号放假、近期学生的表现、评了几颗星”等等。该负责人称,通知书上加印某眼镜店内容并非广告,目的是为了提醒孩子怎样保护眼睛、预防近视,只是一个善意的提醒。
对于通知书上同时印有眼镜店地址和联系电话,该负责人表示,就是提醒家长可以到正规的医院或眼镜店进行视力检测及提前发现近视,以便提前采取措施,让家长更好地、准确地找到位置。
“为什么没有加印正规的公立医院地址或电话呢?”记者不解。“因为像河南省二院、新郑市三院等这些在镇上的医院大家都知道,而且每年这些医院也来学校体检,所以就没印。”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新郑教体局已对荆垌小学校长作出处理。“经过深入调查,绝对不存在网上反映的教师安排学生去买眼镜这种情况,因为通知书上也未写有让学生去买眼镜。此外,网友所说的学校和眼镜店有利益牵连也是绝不存在的。”
21日,新郑市教体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告诉中新网记者,经调查后,教体局已责令龙湖镇中心校对涉事校长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校长本人也写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并在全镇通报批评,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新郑市所有学校除荆垌小学一家出现上述反映情况外,其他学校不存在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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