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团伙利用“QQ”、“陌陌”等聊天工具,胁迫未成年女性成员引诱男网友发生关系,后由男性成员以“索要补偿”为名,抢劫男网友。日前,经成都郫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郫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该团伙三名成员5年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4年8月15日,夏某等四人利用小凤的QQ约出被害人伍某,小凤与其发生关系后,通过短信告知夏某等人宾馆所在位置。四人来到宾馆后佯装是小凤的哥哥,先对伍某拳打脚踢,抢走其手机、现金等随身财物,又威胁称小凤是未成年人,伍某的行为属强奸,必须出钱补偿否则不放人,随后伍某通知家属转款1万元到夏某卡中后才被放走。
2014年8月22日凌晨,夏某等人又用相同手法在郫县团结镇某宾馆门口抢走被害人邓某一部手机、一只手表、一辆价值2.7万元的金杯汽车及部分现金,并利用该汽车意图转移邓某,要求邓某家属拿出3万元现金解决此事,后邓某在汽车陷进泥地众人抬车之际逃离控制。
后经受害人报案,公安机关先后将夏某等人抓获归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夏某等人5年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一人在审理中,一人在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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