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电动车贴上“八不准”条款
观看交通事故警示片现场学习“八不准”
海口网7月22日消息(记者 曾丽园摄影报道)22日起,海口正式开展为期1个月以“八不准”为整治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乱象整治工作。被查电动车违法行为人要当场学习背诵“八不准”,佩戴红绶带充当临时志愿者站岗执勤半小时,接受再教育后才能取车离开。整治首日,多数市民配合交警执法,并对教育措施表示赞同。
整治首日闯红灯、逆行、打电话居多
“我赶着上班,家就住在那边,骑车就直接开过来了,不知道不能逆行。”整治首日,在滨海大道玉兰路路口,市民曾先生因逆行被交警拦下,交警对曾先生及其车辆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并拍照。
交警现场为曾先生佩戴标有“我守法 我光荣”的红绶带,发放“八不准”交规教育卡片,要求曾先生现场观看交通事故警示纪录片,现场学习“八不准”并背诵。背诵完毕后,还需作为临时志愿者参与交通管理,站岗执勤半小时。曾先生说:“我接受交警的教育处罚,这样整治是对的,是为大家的安全负责。”
曾先生经过交规教育,取回车,车上贴着写有“八不准”条款的心形小贴纸,以警示车主要遵守交通法规。
据海口市交警支队龙华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李一介绍,上班高峰期车流量大,许多电动车车主为了赶时间违反交通规则,这样的行为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这个路口主要以闯红灯、逆行居多,赶时间不是违反交通法规的借口。”
母亲载三孩子持遮阳伞骑电动车被拦下
同样在滨海大道玉兰路路口,一位母亲载着三个孩子,撑着遮阳伞途径该路口时,看到有交警执勤立刻调头欲驶离执勤点,最终还是被交警拦下。“你这样带三个小孩太危险了,还打着伞,这里车流量那么大,万一看不见路怎么办。”面对执勤民警的教育,该母亲黄女士点头表示:“确实不安全,以后会注意的。”
黄女士说,家里没人照顾孩子,把孩子独自放在家也不安全,于是便带着孩子出门,“我自己骑车会注意,但是还是感觉不安全,交警这么查是对的。”
整治首日,海口网记者在整治现场发现,大多数市民比较配合交警执法,对教育措施表示赞同,但仍有部分市民因上班赶时间表现出抵触情绪。
8岁小女孩当志愿者现场发交规宣传单
除了交警外,志愿者也加入到整治行动中来。在丘海大道和滨海大道交界路口,为了让女儿从小就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来自义家亲义工乐园的义工陶女士一早就带着8岁的女儿在此站岗,派发交规宣传单。
陶女士坦言,自己平时也骑电动车,也经常发生小磕小碰,“电动车违法行为其实是很危险的,我们要多多宣传交通法规,今天也带女儿来体验一下。”
整治工作分两阶段 最高罚款1000元
据了解,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7月22日至2015年8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为期1个月;第二阶段为巩固常态管理阶段,整治内容为电动车占道行驶、闯红灯、逆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标车上路、违规载人、超限载物、非法改拼装和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
警方将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律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照相,并将交通违法行为人(未成年人除外)相关信息交新闻媒体曝光;对第一次违法行为人,责令其戴绶带(我守法、我光荣)参与交通管理,纠正2名交通违法行为人后方可放行,给交通违法行为人发放“八不准”交规教育卡片,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对第二次交通违法行为人,除按第一款执行外,对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款处罚。对第三次交通违法的行为人,除按第二款执行外,暂扣其车辆,依法处理;对违章的蓝牌电动车,按规定罚款50元;对违章的超标电动车,一律依法扣车并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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