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陵水县纪委对三才镇三才农场党支部书记、司法所所长郑竟光,三才农场负责人杨建芳2人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郑竟光、杨建芳多次违规公款吃喝。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陵水县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郑竟光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杨建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三才镇政府免去其农场负责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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