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7日消息(记者 王媛)27日上午,海口琼山区召开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琼山区城市环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强化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实施意见》。
据悉,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海口市委提出琼山区要力争在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作出示范引领的工作要求,琼山区积极学习“乐东经验”,多方调研、深入研究,理顺琼山区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城管、环卫工作机制。
在城管体制改革中,琼山区成立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并下设4个街道城管执法大队,由街道进行管理考核,执法大队大队长兼任街道副主任。环卫体制改革中,将责任和资金下沉到镇、村委会,由镇、村组织发动群众,自主开展环境整治,形成“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琼山区城市环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强化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职责分工和管理模式,将于2015年8月1日正式在全区推行,为琼山区进一步推动城乡环境清洁整治、开展“双创”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相关链接:
倪强学习考察贵阳时 指出发展大数据创新海口城市管理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