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
荆州“电梯吃人”事件——
安监定性属于
安全责任事故
前日,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商场内发生手扶电梯“吞人”事件,导致一名全职妈妈向柳娟死亡。昨晚10时,荆州市安监局举行新闻发布会,调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事故发生5分钟前,商场职员发现电梯盖板松动翘起,但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事发时,当事人踏在松动盖板末端,导致发生反转,坠入电梯内;而导致盖板松动原因有待进一步分析。目前,安监部门已将此次电梯伤人致死事故定性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死者登电梯时未被阻拦
向柳娟的小姑子柯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当时,商场刚开门没多久,嫂子原本打算带孩子去7楼玩,哥哥准备在6楼的儿童乐园等他们,所以在6楼扶梯入口目送嫂子上楼,嫂子乘电梯上到一半时,7楼电梯出口处有两名工作人员对着嫂子说“这块板子是松的”,让向柳娟不要上来,然而此时电梯仍在运行当中,带着孩子的向柳娟无法逆行回去。
视频录像也显示,10:10:06秒,位于7楼出口处的靠左边的服务员曾指着出口处的挡板对向柳娟喊话,随后向柳娟将孩子抱起来,然后在达到出口的时候,特意将步子迈大了一点,跨过了与滚动阶梯连接的第一块挡板,踩在了第二块挡板上,谁知道第二块挡板整个下沉,失去平衡的向柳娟为了将孩子托出来不得不用力托举,导致自己下沉得更快,而在旁边的服务人员虽然尝试去拉扯她但并没有去按停电梯,采取紧急措施。
商场手扶电梯全部暂停
昨日,事发地荆州安良百货仍在正常营业,但是商场内从一楼到7楼的手扶电梯全部暂停使用,顾客不得不走楼梯或搭乘升降电梯。
有住在商场楼上的用户称,当时电梯确实在整修中,因为迎宾踏板的螺栓出了问题,维修部的人去配螺栓,所以临时找了两个服务员守着,由于是上面的踏板松了,所以就守在7楼那一层,负责提醒上来的顾客注意。有目击者称,商场确实没有在6楼入口处设置警示牌和安排人阻拦乘客搭乘电梯,他猜测是为了能让顾客继续用电梯,所以没有关闭,只是安排了人守着松动的踏板提醒顾客。针对这一说法,该百货商场有关部门负责人方经理表示,目前不会就事故原因作出任何评价。
律师:
涉嫌重大责任罪 责任人或领刑
上海执业律师丁金坤分析,从刑法上来说,首先要查查该电梯的维护保养人员是否涉嫌重大责任罪。
《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电梯维修保养不当,保养人员违章操作的,涉嫌本罪,但如果维修保养是正常的,踏板是因为质量、技术问题等,意外掉落,则保养人员不涉嫌本罪。
而从民法来说,对于事故,一般而言商场与电梯维修保养公司都要对被害人承担侵权责任,电梯维修公司保养不当是直接侵权,商场对自己范围内的设施也有安全维护义务,对消费者也有安全保障义务,所以被害人可以将其作为共同被告,法院分清其内部责任后,确认赔偿。
如果发现是技术设备有问题,则电梯厂家也是被告,产品有缺陷或者瑕疵的,都要成承担产品责任。总而言之,各方都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
维保电梯不设警示5000元起罚
广州市质监局负责人:
维保电梯不设警示5000元起罚
对此事件,广州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处长杨延晖分析:“通过视频显示,应该是维保人员违规操作导致的。”
他分析,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故障扶梯进行维护时必须要做好围蔽,竖立警示标识。换梯板这项维保操作一定要停机,但相关的事故现场视频明显能看到商场没有做好这部分内容。违规操作和维保人员从业素质有必然的联系。
另外,商场的工作人员如果是想提醒市民不要走上故障扶梯,应该是站在扶梯入口,而不是站在扶梯出口。对于维保期间的扶梯没有做好围蔽、竖立警示标识的,广州都会重罚,一般是5000元起罚。
梧州电梯也“咬”人——
一岁小孩手臂卷入扶梯
前天荆州,昨天梧州!昨日上午,梧州市太阳广场三楼下二楼手扶电梯发生电梯伤人事件。一名一岁多的小朋友被电梯卷入,左边手一直到手臂中段,基本被废掉,惨不忍睹。
据悉,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发现,小孩的左臂完全卡入电梯,其哭声已经嘶哑,小孩的家人在一旁焦急哭喊。警戒小组迅速疏散围观群众;破拆小组携液压扩张钳、撬棍对自动扶梯进行破拆。经近5分钟的紧张营救,成功将小孩手臂取出,交由现场医护人员后撤离现场。当时现场出警的梧州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指导员秦岭介绍,孩子下电梯至底部时后仰摔倒,左臂卷入电梯底部缝隙,整条左臂骨折,指头发黑坏死,皮肉模糊,后紧急送往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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