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养花却没钱买,嵩明“爱花之人”孙某某和刘某某做起了“采花大盗”,他们偷了100多盆,结果很多都养死了。昨日,嵩明警方通报了这起案件。
24岁的嵩明人孙某某靠贩菜为生,发小刘某某则拉黑车。闲暇无事,竟都爱上养花,但不愿自己购买,于是盯上了餐馆、饭店或居民住宅区里的那些漂亮盆栽。
卖菜期间,孙某某结识辍学在家14岁的少年小孙和六年级学生小强,4人经常聚餐。去年11月,孙某某提及几天前路过星耀水乡别墅区时,发现了几盆漂亮的兰花,“好友们”随即决定帮忙。凌晨1点多,4人进入别墅区,先后盗走两辆崭新山地自行车和几盆兰花。
今年3月中旬,一户村民家一晚上5盆高2米、胸径30多厘米的铁树被盗。民警分析,这是同一个盗花团伙作的案。今年6月19日开始,民警先后将孙某某、小强和小孙等人抓获。2天后,刘某某投案自首。
据孙某某4人交代,半年来他们共作案12起,盗走兰花、铁树、山茶花等100余盆,还盗走多辆电动车和自行车。
警方在孙某某二人家中查获50余盆花卉,其中不少已被养死。因涉嫌盗窃,孙某某、刘某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小孙和小强未成年,教育后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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