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中纪委官员透露,十八大以来的反腐风暴中,已有效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收缴了201亿元的违纪所得。落马官员的贪污钱财如何处理?十八大以来,哪些“老虎苍蝇”的违法违纪所得触目惊心?“打虎拍蝇”后,“反腐账本”更需关注。
贪官赃款如何处理?
——分涉嫌犯罪所得和违纪所得,多上缴国库
十八大至今的反腐风暴中,落马“老虎”数量已过百,因违纪或违法遭拍打的“苍蝇”更是数量庞大,涉案官员的贪赃钱财如何处理?
7月29日,中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的韩晋萍处长在做客中纪委网站访谈时,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详解。按照韩晋萍介绍,贪官违法违纪所得的钱款需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涉嫌犯罪的款项,另一种是违纪所得。
前者是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以后,最终经过法院判决认定是犯罪所得的那部分;后者则是在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其仅仅是违反党纪政纪的违纪所得,这一部分是需纪检监察机关收缴并上缴国库。
记者查阅发现,针对涉嫌犯罪的款项,当前的法律中已有明确规定,按照刑法规定,“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对违纪所得,韩晋萍介绍,这部分款项有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三种方式。没收的应一律上缴国库,对于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款物,依法不应当退回、退赔,或者是因为客观原因不能退回、不能退赔的,也是应当上缴国库。
此外,对于这些上缴国库的财物,如果是钱款的话,就由纪检监察机关直接上缴国库;如果是物品,就要由相关的部门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以后把变价款上缴国库。
根据韩晋萍介绍,十八大以来,到今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当中,除了将涉嫌犯罪所得的款物移交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之外,还收缴了201亿元的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此外,韩晋萍还介绍,从十八大到今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已经有效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
对于什么叫“挽回经济损失”,韩晋萍举例,称如违规获得了土地,纪检监察机关就会要求把违规获得的土地再重新收归国有,如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的,低价处置的这部分差价就要由相关人员或者相关的企业退回。
相关链接:
中纪委:十八大以来反腐同时挽回387亿元
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13名省部级官员被通报
楼忠福攀令家独霸浙江东阳 十八大后算命将坐牢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