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老虎”贪赃情况知多少?
——已受审高官13人受贿过千万
十八大以来,落马“老虎”的贪赃款项到底有多少?
排除上文所述被纪检机关认定为违反党纪政纪的违纪所得,盘点十八大以来已经过堂受审的省部级及以上官员,他们被检方指控或已被法院认定的犯罪所得就已数目惊人。
中新网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官中,已有17名官员站在了法庭被告席,包括周永康、王素毅、刘铁男、李达球、童名谦、倪发科、季建业、廖少华、陈柏槐、陈安众、蒋洁敏、李春城、郭有明、祝作利、阳宝华、王永春和郭永祥。
梳理可见,在上述已经开庭审理的“老虎”中,除了“玩忽职守罪”的童名谦,检查机关对其余16人的指控中均涉及“受贿罪”。
就具体的涉案金额来看,上述16人中,除了陈柏槐、陈安众、祝作利,其余13人被指控或已被认定的受贿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
除了受贿罪,倪发科、蒋洁敏、王永春和郭永祥还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例如,在今年4月开庭审理的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中,检方指控其对1482.6174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再如,本月开庭审理的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除了受贿,检方还指控,“截至2013年8月25日,王永春的个人和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其个人和家庭合法收入,对于差额部分中的4245.514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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