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海口街道电动自动车。
31日,海南省交警总队决定,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专项行动从8月1日启动,9月27日结束,每个阶段统一行动为10天。
第一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整治酒后驾驶统一行动和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统一行动。以农村乡镇、公路(国省道)为主,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的方式,严查农村地区酒驾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辖区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源头排查,公安、交通运输、安监、旅游部门联合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中心、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为重点,加强对大客车的执法检查,严查“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以及旅游客车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第二阶段(8月13日至8月22日):整治套牌假牌车辆统一行动。
第三阶段(8月25日至9月3日):整治大型货车、营运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统一行动。
第四阶段(9月6日至9月15日):整治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统一行动、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第五阶段(9月18日至9月27日):整治“酒驾”、“毒驾”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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