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6日,白沙居民付某租用黄某的挖机用于平整土地时,因焚烧杂草火势太大将挖机烧毁。黄某向乐东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付某赔偿113820元和司法鉴定费7000元。付某上诉,经海南二中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付某应于2010年10月5日前,向黄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80000元。
调解书生效后,付某没有按照调解内容履行义务,黄某申请执行。2010年11月24日,乐东法院依法向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付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并将个人财产隐匿、转移,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
2014年2月27日,黄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014年12月2日,乐东法院将该案移送乐东公安局立案侦查。侦查期间付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履行了应负的法律义务。2015年4月10日,乐东检察院提起公诉,乐东法院于同年4月立案。近日,付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相关链接:
巡视组称海南盐务局下属企业存在权钱交易 利益输送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