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人共有一块宅基地,办土地所有证,却只发给了一户,我们却没有。”近日,家住万宁市万城镇红光村委会外田村的居民、今年65岁李勤清老人向南国都市报记者反映,希望记者帮忙咨询并解决自家房屋土地证办理的问题。
根据李勤清从万宁市国土局拿到的一张“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领取签名表”上显示,李勤清与其弟弟李益明以及同村居民李品共有一块宗地面积为228.84平方米,宗地号为46800610067600180000的农村宅基地,领取土地使用证签名人为李品。
李勤清提出质疑,“我和弟弟的房屋合为一户,李品为一户,两户都申请土地使用证,可李品能领到土地使用证,为什么我迟迟领不到?”
对此,记者联系了万宁市国土局土地证办事处。负责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领取工作的工作人员吴先生反映,目前,根据万宁市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领取办法,同一个宗地号,只颁发一本土地使用证。李勤清、李益明、李品,三人共有一个宗地号,只能颁发一个土地使用证,且这个土地使用证也是属于三人共有,这个证,三人中无论谁领取都一样。“三人所领取的土地使用证,由于土地性质属于当地村委会集体土地,并不属于个人所有,所以三人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吴先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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