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后)听被告人(前)在法庭上陈述
已过不惑之年的中年男子张某,在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一职,本来平静的生活,却因一次鲁莽被打破。数月前,因偶然撞见女友和一男子举止亲密,张某醋意大发,将对方踢踹致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张某今天上午在朝阳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2014年12月3日22时许,张某在朝阳区蓝色港湾巴黎贝甜面包店前台阶处,因琐事踢踹周某,致其从台阶上跌落,造成其右胫骨平台骨折,右腓骨小头骨折,右髌骨骨折,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其受伤程度属轻伤一级。后被告人投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张某被取保候审。
上午10时,穿着灰色长裤,墨绿色T恤的张某被带上法庭。被害人周某拄着拐杖旁听此案。
张某认罪。刚四十出头的张某已有不少白发,他双手撑着膝盖说:“我当时非常激动,且天色已晚,没看到被害人身前有台阶。”
张某说,他和女友在一起10年了,已经谈婚论嫁,事发当天他接女友时,女友正被周某搂着腰。“我从周某身后踹了他一脚,因为有台阶,女友也一起滚了下去。”
事后张某分两次赔付了周某医疗费15万元。
据周某透露,张某实为有妇之夫,虽然和妻子分居7年,但还没离婚。“我和他女友当日只是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他女友喝高了,我只是扶着她,并没有过密行为,此事纯属张某误会。”
张某说,“错了就是错了,我会积极主动赔偿受害人,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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