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法终于有了动静。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近日公布,房地产税法正式列入其中。专家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有望在2017年获得通过,但不会立即实施,建议人均60平方米内免征。长期看,房地产税有望增加持有环节的税负,这将大大抑制投资投机行为,从而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和稳健发展。
重大进展
——房地产税法列入立法规划
房地产税一直存在较大争议。早在2011年,上海和重庆两地曾率先试点向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此后2013年传出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消息,当年公布的《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但最后并未见有具体动作。
直至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此后,房地产税的重心转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在外界看来,由“房产税”到“房地产税”,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意味着房地产税整个大框架将进行再构建。
在经过1年多时间的酝酿后,房地产税立法终于迎来重大进展。昨日的消息显示,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向社会公布,房地产税法被列入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很有必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目前房地产有关的各项税收五花八门、名目繁多,而且多为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之前设立的,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变化迅速的房地产市场,因此需要好好整合、清理,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制度。
据了解,目前房地产相关税收主要在建设、交易环节。其中,房地产建设环节涉及耕地占用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建筑安装营业税及附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交易环节,卖方销售需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目前,个人买卖房屋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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