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6日消息(记者 钟元韬 通讯员林馨)近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八不准”整治和机动车“三不准”整治的同时,“三车”( 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三轮轮椅车)整治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海口公安交警表示,“三车”违法行为已成为排堵保畅的拦路虎、交通顽症的酿造者、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之一,尤其是一些三轮车非法从事客运经营,干扰正常道路交通和城市客运秩序。为创建海口“双创”城市,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加强对“三车”的整治,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6日10时许,执法人员在椰海大道路段执勤时,高某松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查发现,高某松涉嫌与准驾车型不符,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以1100元罚款,记24分,并处行政拘留。由于高某松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的记录,因此,其驾驶证被注销。
10时30分,潘某光当时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途经椰海大道时被交警执法人员拦下,经检查发现,驾驶人潘某光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其两项并处16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为海口创建“双创”城市,建设畅通、和谐的道路环境,海口公安交警将持对“三车”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并持续加大“三车”打击力度。交警部门呼吁“三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请勿碰触交规红线,交警将采取最严厉的手段,处罚查获的“三车”违法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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