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落实带薪休假尚不可“一刀切”
那么带薪休假是否可以在所有地区强制落实呢?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带薪休假1995年就已经进入《劳动法》,所以其法律地位是不容置疑的,带薪休假未来落实情况肯定会越来越好,但是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在全国‘一刀切’强制落实目前不现实。”
刘思敏强调,中国社会现在还没有到普遍落实带薪休假的阶段,相比于带薪休假的权利,《劳动法》中规定的“不得强制劳动”、“不得强制延长劳动时间”、“不得克扣工资”、“不得不为劳动者上保险”等更基本的劳动者权利还不能完全保障。
“目前很多地方仍然存在劳动者被迫强制加班、一些企业还在实行‘周六工作制’,在这种情况下带薪休假就显得‘很奢侈’。”刘思敏强调。
刘思敏认为,带薪休假是法律规定中的一部分,《劳动法》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都对带薪休假问题有了明确的约束,重要的是各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重庆大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润喜日前发表的一篇题为《带薪休假不应简单追求落实率》评论文章则分析称,当下,中国正逐步进入“普遍有闲、全民休闲”的社会,带薪休假制度确实势在必行。但若强制将带薪休假制度纳入到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范畴,一味追求落实率,则可能走入另一个极端。加强宣传、分类分批、审慎推进带薪休假制度方为上策,切不可“一刀切”了事。
刘思敏强调,目前来看,落实带薪休假还面临比较尴尬的处境,要解决民众对长假的渴求,有效可行的办法是增加黄金周,全民放假才能保障劳动者的休假权利。(完)
(原标题:“强制”带薪休假引争议 制度善意还是矫枉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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