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事局联合地方政府开展内河“三无”船只清理宣传工作
海口网8月14日消息(见习记者 袁宇)8月12日,海口海事局执法人员联合各区政府在海口市范围内南渡江河道沿线张贴“关于组织南渡江‘三无’船只清理的通告”,并深入辖区村委会,对村民进行“三无”船只整治行动进行说明,要求南渡江河道所有“三无”船只和附属设施障碍物所有人于2015年8月23日前对其自行清理,逾期不清理将依法进行处置。
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是为了从源头上根除非法盗采破坏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口海事局联合地方政府开展了此次南渡江河道“三无”船只清理、宣传工作。
据悉,此次海口市南渡江河道“三无”船只清理工作由海口市政府领导,市委宣传部、各区政府、市公安局、海口海事局、市交通港航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法制局、市水务局联合担任成员单位开展行动,时间为8月14日至8月31日,共分为“宣传公告及自行清理”和“全面清查及依法清理”两个阶段开展。海口海事局下一步将按照方案要求,将认真核实河道船舶登记情况,将内河船舶清单上报市政府,配合市政府做好南渡江“三无”船只清理行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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