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15日消息(记者 陈小毛)14日,市物价局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价格改革,充分节约资源,增强市民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意识,同时体现社会公平原则,我市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并将于8月31日上午9时在蓝天路15号锦鸿温泉花园酒店四楼召开价格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中,消费者共16人,分别来自学校、基层工商所、加气站、物业、酒店和普通市民。此外,有2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位来自政府法制和市政部门的代表,1位市教育局代表,1位专家,1位市物业管理协会代表和1位市消费者协会代表,1位经营者代表。目前,已拟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两个听证方案,供听证会听证。
用气阶梯价两套方案
此次听证会拟两套方案,方案一:第一阶梯用气量为0~247(含)立方米/户·年,用气价格维持现行居民生活用气3.15元/立方米不变,这基本上保证了我市约80%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维持在现行3.15元/立方米不变;第二阶梯用气量为248~391(含)立方米/户·年,用气价格按第一档气价1.2倍确定为3.7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用气量为392立方米/户·年以上,用气价格按第一档气价1.5倍计算为4.73元/立方米。单个居民用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大于4人的家庭,持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原件、开户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人身份原件、单位或社区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对户籍人口5人(含)的居民家庭用户,增加第一、二档气62立方米/人·年。
方案二:结合海口实际,企业主动让利,在方案一各档年用气量的基础上增加30立方米/户。第一阶梯用气量为0~277(含)立方米/户·年,用气价格维持现行居民生活用气3.15元/立方米不变;第二阶梯用气量为278~421(含)立方米/户·年,用气价格按第一档气价1.2倍确定为3.7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用气量为422立方米/户·年以上,用气价格按第一档气价1.5倍计算为4.73元/立方米。单个居民用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大于4人的家庭,持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原件、开户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人身份原件、单位或社区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对户籍人口5人(含)的居民家庭用户,增加第一、二档气69立方米/人·年。
低保家庭继续实行优惠
经市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家庭,第一档气价仍按2.0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为2×1.2=2.4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为2×1.5=3元/立方米。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以及一“户”内常住人口6人(含)以上的居民用户,持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居委会出具的有效证明到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用气价格为3.15×1.1=3.47元/立方米。
市物价局表示,欢迎各界对上述两个听证方案和听证会参加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咨询电话:68723523(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电子邮箱:hkswjjjgglk@163。com;传真电话:68723530(24小时开通);邮寄地址:海口市长滨路第二办公区17幢南楼3055室; 邮编:5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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