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17日消息(记者 谈星余通讯员何彬彬 陈晓萍)记者16日从屯昌法院获悉,该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而一切只因一男子观牌多嘴而引发的。
2014年10月19日15时许,文某和李某等人在屯昌县南坤镇藤寨墟一家茶店内打牌。李某华在喝酒后也来到该茶店看牌。李某华在看牌时因多嘴牌。文某不满李某华多嘴,便与他理论。随后,文某拿出一把水果刀割伤李某华的脖子,并逃跑。李某华随后被送往卫生院治疗。
案发后,文某于2014年10月24日到派出所投案,并赔偿李某华医疗费共计8898元。屯昌法院认为,文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审理过程中,在该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文某赔偿李某华6000元,取得李某华的谅解。遂判处文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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