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资房地产、酒店客房为名,琼海女子许某惠向多人借款,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诈骗他人钱款高达688.5万元,所得赃款用于偿还借款、购买私彩及生活消费。近日,海南一中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许某惠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对其诈骗所得的财产继续追缴,并返还受害人。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期间,今年27岁的琼海无业女子许某惠,编造自己炒房、投资酒店获利的虚假事实,以借款投资并承诺短期内给予高额利息回报的方式,先后骗取被害人陈某某、洪某某等多人钱财共计688.5万元。她还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用后面的借款偿还先前借款本息,让部分债主获得好处,获得信任。
海南一中院认为,被告人许某惠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此案一审判决后,许某惠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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